研究报告:互联网企业创新专利趋势观察报告(2019版)

一、报告背景

《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趋势观察报告2019》是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与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企业专利观察年度报告,主要通过观察互联网企业专利数据变化的趋势分析企业技术创新的活跃领域。

本报告第一期于2014426日发布,之后发布了2015版报告、2016版报告和2017-2018版报告,2019版报告在历次数据基础上形成了更为全面的数据结论。本报告选取了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在中国市场最为活跃的21家企业,从不同维度观察企业专利申请状况与创新能力。重点观察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布局和创新能力的变化趋势。本报告正文和附录部分数据检索截止日期为20191226日。

本报告全文于20204月首次在线上发布。以下为报告的简要内容。

二、报告摘要

l   调查21家企业:百度、谷歌、Facebook、奇虎360、腾讯、小米、阿里巴巴、亚马逊、优酷公司、鸿海精密、华为、联想、微软、诺基亚、中兴、IBMTCL、三星、索尼、高通、京东。三星、高通和华为三家分别来自于韩国、美国以及中国的企业位居专利申请量前三位。

l   人工智能领域,微软、IBM、三星、索尼强势布局,中国企业中,百度、华为、腾讯也在持续投入中,但数量相对较少。

l   中美贸易战中商业秘密制度成为了双方关注重点。根据贸易协定,中国的商业秘密制度未来将更倾向于对权利人的保护。互联网领域,这考虑到发明人的适当的流动性有利于互联网产业的创新活力,因此未来中国商业秘密制度的修改,应当考虑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阻碍互联网产业的创新。

l   专利申请有时候并不与企业经营成正比,随着诺基亚以及其他以专利许可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发展,通信领域即涉及技术标准的企业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会保持较为平稳的专利申请行为,以备不时之需。

l   专利对互联网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于企业持久性与行业战略性的影响。即需要持久创新与具有行业巨头潜力的企业,更加需要专利。但是对于某些新兴互联网公司,流量以及用户粘度的重要性远高于专利数量。但是会涉及其他知识产权的问题,例如短视频、直播等的著作权问题。

l   国外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约占其全球申请量10%左右,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其主要的科研创新行为都在本国;第二,中国专利诉讼成本较美国低很多。从这点看,国外企业撤出中国市场或许对本土的创新活动影响不大。

l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海外专利布局,传统ICT企业华为、中兴更为注重国外市场,阿里巴巴、腾讯和小米的专利全球布局也在逐步加强,而京东、360在海外专利布局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数据表现来看,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专利布局,最直接的需求来自于诉讼,而非销售。

三、基本结论

本报告结合企业的产品创新、经济体量以及发展方向,从产业发展的宏观角度考察了中国互联网产业所面临的机遇与风险,结合历年观察的数据,得出以下结论:

观点一:人工智能领域,微软、IBM、三星、索尼强势布局,中国企业中,百度、华为、腾讯也在持续投入中,但数量相对较少。

专利申请国际分类G06FH04L是互联领域两类核心技术,这两类专利主要涉及电子数据处理技术与数字信息传输技术,其中“G06F 17/00”大组涉及特别适用于特定功能的数字计算设备或数据处理设备或数据处理方法,以及“H04L 29/00”大组涉及数字信息的传输装置、设备、电路和系统成为互联网企业的核心技术。互联网企业在这两类专利申请比重逐渐增加也反映出人工智能、语音交互、数据处理方向的科技创新布局。

image.png

image.png

蜂窝图示出了技术主题的专利分布,其中每个小的蜂窝格表示与技术主题相关的一件或多件专利。神经网络、机器学习、认知、及自然语言主题下,排名前五的公司拥有大量的相关专利。其中,机器学习主题下,微软的相关专利数量处于领头位置;认知和自然语言主题下,IBM的相关专利数量明显多于其他公司,处于主导地位。此外,微软侧重于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用户界面上的应用,三星侧重于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无线通信及通信基站上的应用。从该类专利的数量以及诉讼情况考察,IBM、微软、三星、索尼和谷歌处在市场的领先位置。来自中国的企业,华为、百度以及腾讯虽有一定的数量的专利布局,但与前述优势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观点二:中美贸易协定中商业秘密制度将影响互联网企业的人才流动与创新活力

中美贸易战中国的商业秘密制度成为了双方关注重点。根据中美贸易协定第一阶段的内容,中国的商业秘密制度未来将在举证责任、权利人范围等方面有所改变。总体来看,中国的商业秘密制度未来将更倾向于对权利人的保护,即当员工跳槽时,员工对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较高的保护义务,权利人在法院诉讼的时候,只需要提交基本的证据即可,跳槽的员工需要自己举证证明没有侵犯商业秘密,如果最终认定该员工侵犯了商业秘密,可能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考虑到这样的变化,本报告针对21家企业的核心发明人进行了统计与分析,考虑到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的商业秘密,报告中并未进行披露。但可以看到,21家企业的前十的发明人中,有50%左右的人已经离开公司。这个数据仅仅体现了互联网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动情况,其实上,互联网企业的普通技术人员的流动性远远高于这一比例。根据58同城20189月发布的《2018年年轻白领跳槽调研报告》显示,行政、互联网、销售行业的跳槽率最高,占比分别为16.4%14.8%12.2%,计算机/互联网/通信属于高频跳槽的行业,工作不到一年就跳槽的频率高达33.3%

上述数据可以看到,互联网企业中员工的流动性非常高,实际上这一高流动性是符合互联网企业更新快、竞争激烈的特点的。在2016年《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中曾指出,互联网企业大概每3年会出现一次技术的更新,本报更是指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神经网络与深度学习等技术将为互联网产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在技术迅速更新迭代的竞争环境下,互联网公司也必将面临大量创新人员的更新迭代。实际上,过于严格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不一定有利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过于倾向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将有可能使得企业滥用该权利阻止员工的正常流动,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这种行为其实已经出现在现有的实践中,因为中国商业秘密制度具有民事与刑事双重保护,理论上数额较小的损失应当属于民事案件,但实践中企业会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或者其他不合理的手段,故意提高自己的损失以达到利用刑事手段打击跳槽员工与竞争对手的目的,即常说的商业秘密领域不合理的“先刑后民”的保护手段。考虑到过高的商业秘密保护程度可能与企业员工的流动成反比,而互联网行业技术员工的流动性,与互联网行业的创新能力成正比。因此,从现有的数据观察,随着中美贸易协定后中国商业秘密制度的改变,互联网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将产生更多的商业秘密纠纷。

观点三:专利制度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1)专利申请并不与企业经营成正比,随着NPE以诺基亚等以专利许可为核心业务的发展,通信领域即涉及技术标准的企业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会保持较为平稳的专利申请行为,以备不时之需。

这一点在中兴、TCL及联想三家中国公司的数据中有所体现。这三家来自中国的企业,自观察以来,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变化不大,一方面说明其内部具有较为稳定的科研工作;另一方面,考虑到这几家企业在最近的经营活动中都受到一些挫折,特别是2018年中兴公司遭到美国政府制裁后,经营活动受到巨大的影响,但专利申请数量并没有影响。

这一点在涉及技术标准的通讯领域较为突出,最典型的案例即诺基亚公司。诺基亚公司在2012年因其经营不善,将手机业务全部卖给了微软公司,随后其仅保留了专利,并且一直持续在通讯领域进行专利申请,并在2014年起诉小米等手机新兴公司,成为一家以经营专利为核心业务的公司。随着诺基亚这类企业的发展,未来技术标准相关的领域将会有出现更多的以维权、诉讼以及许可为核心盈利模式的企业,这时专利将不再是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的指标,而重点成为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

2)诉讼或将成为影响企业专利布局的核心因素

企业的市场布局与专利申请的国家存在一定的联系,企业通常会首先选择总公司的注册国进行专利布局,其次是其产品的生产、制造以及销售地,对于其涉及专利诉讼的地域,也会成为其布局专利的重点。但是对于互联网的巨头企业来说,因其生产、制造以及销售基本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因此专利诉讼对专利布局的影响较大。在观察的21家企业中,中国企业与美国企业的两国专利布局充分体现了专利诉讼对专利布局的影响。

首先,来自中国的企业基于企业国际申请量与中国申请量的对比分析可见,尽管中国是主要的专利申请国家,但是随着企业国际化的发展,其中国专利申请量的比例逐渐减低,特别是海外有专利诉讼的企业,海外专利数量明显高于国际化程度类似的同类企业。近些年的数据表明中国企业中,华为、中兴更为注重国外市场,阿里巴巴、腾讯和小米的专利全球布局也在逐步加强,而京东、360在海外专利布局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其次,来自美国的企业确并没有明显表现出企业国际化程度与专利数量的关系。本报告中的外国企业特别是来自美国的企业,虽然都拥有中国申请专利,但是观察6年的数据,中国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较为平稳的低比例状态。尽管这些企业一直在中国有较为活跃的经营活动,但是没有与之对应的“活跃”的专利数据。通过引入专利诉讼数据,可能有如下两个原因:第一,该类企业因较强的行业地位以及法务团队,在中国的诉讼环境下,大部分企业秉持“以和为贵”的竞争策略,通常不愿意发起诉讼。第二,中国本土还未出现强势的NPE,尽管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NPE发起的诉讼,但是相比美国NPE发起的诉讼,中国本土的NPE还处于尝试生存阶段。即尚未形成大规模有规律的诉讼,也未出现可以挑战巨头公司的NPE公司。中国本土的NPE常见的行为如广泛发侵权函、索赔数额较低、容易达成和解、利用刑事案件逼迫对手和解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细化与完善,中国的NPE将逐渐发展成为有规模的一批企业,随着这些企业不断的发起侵权诉讼,将催生国外企业在中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

3)国外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约占其全球申请量10%左右,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其主要的科研创新行为都在本国;第二,中国专利诉讼成本较美国低很多。从这点看,“国外企业撤出中国市场”,对本土的创新活动影响不大。

观察6年的数据,国外企业在中国专利申请量在中国的申请量约占10%左右,这一点在三星、苹果、高通、亚马逊以及微软等企业的数据中都有所体现。这里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这些企业虽然在中国都有相应的公司,以及一些研发中心,但其最核心的研发工作主要集中于本国,在中国主要以销售以及制造工作为主。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因这些企业在中国并没有遭遇较多的NPE带来的专利纠纷,因此也并没有在中国大量申请专利,10%左右的申请量,看起来更像是一种防御性以及仅仅申请核心专利的一种战略。

近些年,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以及疫情带来的全球经济的下滑,不断有“美国企业撤出中国市场”的报道,从专利数据表现来看,这样行为或许并不会对本土的创新工作带来太大的损失。一方面撤出的企业本身在中国的科研创新工作并不是很多,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的撤出将会使本土企业面临更高的创新需求,或许会为本土企业带来更多的创新机会。

4)专利对互联网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于企业持久性与行业战略性的影响。

通过连续6年对互联网重点企业的专利数据的分析与观察,发现并非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有大量的专利,往往发展迅速的新兴互联网企业并没有太多的专利,说明在互联网领域,发展迅速的新兴企业对专利的需求较低。这类企业初期的成功往往基于商业模式的创新或者用户粘度带来的流量,可以说专利并不是互联网企业生存的基本要素,而流量是互联网企业的生存法则。这一点在未进入本报告观察的互联网企业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如下图所示,我们选取了发展较为迅速的几家互联网企业进行专利分析,这些企业因为数量较少,一直未入选往年的报告中,但是并不影响这些企业的融资及发展。说明,技术创新并不是这些企业生存的基础。

No.

Company

全球申请量

中国申请量

1

DIDI 滴滴

1928

949

2

拼多多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


5

3

携程 Ctrip

790

747

4

Bilibili

109

94

5

字节跳动(抖音)
  BEIJING BYTEDANCE NETWORK

1715

1411

6

北京三快科技 - 美团
  THREE FAST ONLINE

1049

1048

7

斗鱼
  WUHAN DOUYU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2531

2262

 

但是,随着互联网企业的优胜略汰,需要持久创新与具有行业巨头潜力的企业,更加需要专利。可以看到,入选往年报告的企业中,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科技型企业,例如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在以往的数据中可以看到,这些企业虽然并非科技类企业,但是在公司后期的迅速发展期,例如在美国上市、进入海外市场等时期,专利数量都在积极上升。这种专利数量的上升是基于内部与外部两部分原因的,一方面,内部原因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意味着商业模式需要不断的结合新技术的发展才能有持久的创新性,而与新技术的结合催生了企业专利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外部原因是企业面临的专利纠纷,无论是来自NPE的滥诉还是来自竞争对手的专利诉讼,成为行业巨头的企业都需要足够多的专利以应对这些会阻碍公司发展的专利纠纷。因此,随着互联网企业逐渐成熟与发展,专利对企业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对于新兴互联网公司,流量以及用户粘度的重要性远高于专利数量,但是新兴互联网公司往往会涉及其他知识产权的问题,例如短视频、直播类等app面临的著作权问题。

 

报告编写: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本报告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徐子淼博士;西北大学黄菁茹老师及其团队学生何泽宇与郗菲共同完成。

特别感谢思保环球(CPA Global)采用Innography情报分析数据库对本报告提供数据支持!

首次发布日期:2020年4月26日